如何申請地理標志注冊
作為集體商標或者證明商標的地理標志的申請注冊程序與商品商標相同。
1、商標申請書應當使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的指定書式。
2、申請注冊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應當依照《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按類申請,即一標一類一份申請的原則。
3、每一個商標申請應當向商標局交送《商標注冊申請書》一份,并在商標申請書商標種類一欄上注明商標是集體商標或是證明商標。
4、附送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可以是企業(yè)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社會團體的登記證等依法成立的證明文件。
5、附送商標使用管理規(guī)則。
6、附送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qū)的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行業(yè)主管部門對申請人指定注冊的商品的特定品質具有監(jiān)督能力及其商品生產地域范圍的證明文件。
7、提供詳細說明申請人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機構具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專業(yè)檢測設備等情況。
8、商標圖樣五份(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當提交著色圖樣五份,黑白稿一份)。商標圖樣必須清晰,易于粘貼,長或寬應當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并在申請書上的指定位置粘貼商標圖樣一張(指定顏色的粘貼彩色圖樣),粘貼的方向即為指定方向。
9、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應當打字或者印刷。
10、商標注冊申請人的名義、章戳應當與核準或者登記的名義一致。
11、填寫的商品名稱或者服務項目,應按照《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所列商品和服務項目填寫,若填寫的商品名稱或者服務項目國際分類表中未列出,應附送說明書。
12、申請人必須按規(guī)定向商標局繳納注冊規(guī)費3000元。